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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军委  日期:4/2/2025 字体: [大][中][小]

    4月1日,兴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促使四川某某酒厂有限公司与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秦都区某某尚烟酒店达成赔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2023年3月,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用于销售的6瓶52度“某某”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对其侵犯商标专用权进行行政处罚,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未就侵权行为向四川某某酒厂有限公司做出赔偿。2023年9月,四川某某酒厂有限公司又发现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销售假冒某某酒,派员购买6瓶,向店铺收款账户支付2400元,收款账户显示为秦都区某某尚烟酒店。四川某某酒厂有限公司将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秦都区某某尚烟酒店起诉至兴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兴平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审阅案件,细致审查证据,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反复宣讲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适时采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秦都区某某会烟酒店、秦都区某某尚烟酒店赔偿四川某某酒厂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公证费总计76400元。矛盾纠纷高效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被告作为酒类卖家,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商品仍继续销售,不仅侵害商标权人的商誉,更扰乱市场秩序。望本案警示其他经营者: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诚信方为长久之计。 (作者单位:陕西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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