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居安装的监控正对自家,江苏省启东市海复镇居民倪女士认为隐私受到侵犯,进而报警求助。昨天,记者从启东市公安局海复派出所获悉,经过民警介入,这起邻里纠纷成功化解。 (4月9日《江海晚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装监控摄像头应确保不侵犯他人隐私。否则,一旦违规安装监控摄像头,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少住户为了防盗之需,便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但由于摄像头正对着楼道,或监控范围覆盖其它住户,涉嫌个人隐私侵犯,因而邻里之间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不少。可见,监控摄像头不能“想装就装”。
笔者以为,化解监控摄像头安装纠纷,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法律部门要发力。相关法律部门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家装监控摄像头进行必要的普法宣传,并划出禁区和底线,让住户知晓监控摄像头不能“想装就装”,从而规避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技防部门要发力。相关技防部门不妨给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的住户提供一定的技术帮助和指导,让监控摄像头尽量避开其它住户,确保不侵犯他人隐私。
此外,如果住户在安装监控摄像头之前,事先与邻居沟通、协商,并保证不涉及邻居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和私密活动,不构成对邻居隐私权的侵犯,征得邻居的同意,建立互信关系,这也是规避矛盾和纠纷的一个好办法。
小小摄像头也是邻里和谐的一面镜子。希望我们的住户在安装监控摄像头时,不妨多些“邻里视角”,学会尊重,学会理解,尽量不要侵犯他人隐私,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想装就装”,既破坏了邻里关系,又涉嫌违法,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