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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角嘹亮——舒城法院开展“徽动执行•;2025”之护航创新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方芳  日期:4/17/2025 字体: [大][中][小]

    春雷响,战鼓擂!4月16日,舒城法院开展“徽动执行•2025”之护航创新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向失信行为亮剑,为县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司法动能。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监督、见证执行。

    清晨6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厉兵秣马,整装待发。“行动开始!”在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凤维来号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直奔被执行人住所、经营场所等地。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查封、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冻结账户,倒逼主动履行

    2024年5月12日,被告倪某驾驶某皖号重型货车因躲避被告李某驾驶的某冀号重型货车,与原告某运输公司余某所属车辆某皖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后经事故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主责,被告倪某负事故次责,原告公司车辆无责。2024年9月,原告某运输服务公司、实际车主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倪某、六安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赔偿车辆维修费、停运损失等共计15万元。经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被告倪某赔偿两原告车辆损失48000余元、六安某运输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倪某、六安某运输公司未予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倪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六安某运输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倪某和六安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冻结两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限制其资金流动。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六安某运输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和解。经法官主持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清晨突袭,贷款纠纷终和解

    “我们是舒城法院执行局,请立即开门配合执行”,睡眼惺忪的胡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顿时慌了神。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传令,将胡某带回法院。

    2022年7月,胡某通过邮储银行手机银行申请网上贷款,银行向胡某账户发放5笔共计5.5万元贷款,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贷款到期后,银行催收收回1915.69元本金,剩余本息未还,截止2023年11月共计拖欠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56773.67元。原告邮储银行将胡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玩起了“躲猫猫”,刻意逃避执行。

    起初,被传唤至法院的胡某仍以没有钱为由拖延履行,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并告知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下,胡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联系亲友筹集资金,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首期支付3万元,余款分期履行。

    此次集中执行,舒城法院共出动警力75人次,警车6辆,拘传被执行人20人,拘留6人,搜查5次,执行完毕案件8件,执行和解案件14件,执行到位金额71.3万元。(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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