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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抓好“广度”与“深度”共筑决策新生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潇潇  日期:5/14/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兰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抓手,在“全链条规范、全过程民主、全方位审查”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制度先行,构建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完善制度体系。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纲,出台《兰陵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方案》《关于推进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细化“五大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操作流程,确保决策程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压实责任链条。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合法性审查,决策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公众参与第一责任人,形成“司法审核+部门联动+法律顾问支撑”的工作格局。县司法局局长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已实现全覆盖,同时制定了《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联席会议规定》,截至目前全县17个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215次。

    突出公众参与,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拓宽参与渠道,让民意“聚起来”。打造“线上+线下”双轨参与平台,线上通过政府网站开设“政民互动”专栏专栏,线下依托法治会客厅、企业座谈会等载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去年来累计征集公众意见1011条,满意率达93.27%。 

    强化结果运用,让意见“实起来”。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清单”,对未采纳的意见逐条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将公众参与情况作为决策草案报审的“必备要件”,确保民意“不走过场”。2021年以来,我县共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8件,通过政府网站、征求部门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225条,采纳了41条,对征求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全部予以反馈。

    严把审查关口,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 

    织密“一张网”。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三个全覆盖”(范围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质量全覆盖),对审查范围实行清单化管理;推行“承办单位+司法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多级审查机制;编印了《兰陵县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兰陵县合法性审查卷宗模板》,对审查程序提起、流转、审查、报批归档备案等各项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有效推动了全县法治化进程。

    建强“一支队伍”。建立了190余人的合法性审查智慧“专家库”,搭建县、乡、村三级联审平台,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审、重大争议事项提级审、联合审。同时,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去年以来,根据专家擅长方向,抽调专家库专家122人次,审查重大事项15件、重要合同协议48件,提出法律意见139条,推动了全县各类法治力量统筹使用,破解审查人员不足,专业能力受限等难题。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探索构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整链条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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