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权问题一直是法律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在同居关系破裂时,如何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成为了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在2015年经朋友介绍相识,不久后便开始同居生活 ,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两人迎来了女儿小萌。起初,一家人生活甜蜜,可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频发,最终在2024年决定结束同居关系。然而,在小萌抚养权的问题上,两人产生了严重分歧。小王认为自己收入稳定,能给小萌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小李则觉得自己一直悉心照料小萌,更能给予孩子情感关怀,双方僵持不下,小王无奈之下将小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全面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包括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同时,为充分了解小萌的意愿和生活现状,法官还与小萌进行了单独谈话(因小萌已年满8周岁)。
经审理查明,小王虽收入较高,但工作繁忙,经常出差,陪伴小萌的时间较少;小李收入相对较低,不过工作时间规律,一直负责小萌的日常生活起居,且小萌表示更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小萌由小李直接抚养,小王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萌年满18周岁,同时享有探视权。
法官说法:
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首要考量的是子女的利益,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同时,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如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抚养条件(如是否有稳定工作、生活习惯是否健康等)以及与子女的感情基础等,也都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希望广大民众能够增强法律意识,正确对待婚姻和家庭关系。即便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子女权益始终受法律严格保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父母应多从子女角度出发,减少纷争,共同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