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增强民辅警法治意识、提升执法水平5月15日。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按照支部“113+X”活动安排,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习近平法制思想学习纲要》系列专题培训第五期。
会议首先由副大队长王开文全文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四章内容,会议指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同时,宪法确立了我国一系列根本性的制度,包括国体、政体、指导思想、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等,奠定了国家制度根基,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大队民辅警对“坚持以宪治国,以宪执政”有更深刻认识。进一步明确宪法在执法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道路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作者单位: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鬃山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