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1日10时01分,田某某驾驶甘F号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下行2366公里760米处时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刘某某驾驶的甘B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甘B号牌小型轿车又与周某某驾驶的云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田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当事人周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
云A号牌小型轿车行车记录仪视频
甘B号牌小型轿车行车记录仪视频
交警温馨提示:在高速公路发生拥堵时,车辆时走时停,路况不明,不要急加速,近跟车,防止刹不停,追尾前车。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要打开双闪,千万不要着急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要先通过后视镜确认后方安全后,再打开车门。
【交警普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就规定了后车的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就对高速公路车辆的安全车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00Km/h>车速≥60Km/h 100米>安全车距≥50米
高速公路如何确保安全车距?
方法一:
高速公路每隔一段距离,路边就会有车距提示牌,地面画有标线,可以根据路边的标牌和地面的标线作为参照,判断自己与前车的距离是否安全。
方法二:
高速公路行车道中间的虚线长6米,间隔9米,每隔四条虚线之间的距离刚好是51米,刚好是法律规定高速公路行驶最小的安全车距。
方法三:“跟车四秒法则”
四秒法则的定义:在跟车的过程中,前车与后车经过路边同一固定参照物的时间间隔在四秒以上,这时的车距是合适的。
四秒法则的理论依据
人的反应速度为:看到危险至信息传递到大脑需0.5秒,大脑综合各类信息做出正确决策需要0.5秒,决策传递至四肢,开始进行动作需要0.5秒。
同时,由于车辆行驶的惯性和刹车性能等其他客观因素影响,一般需要1—1.5秒才能成功避免危险,加上人的反应时间,共计需要3.5秒时间,留下0.5秒的空间作为逃生空间。
具体操作方法
驾驶人可以选择路面或路边的某一固定物(如大树、交通标志牌等)作为参照物,当前车驶过固定的参照物时,后车驾驶人开始读秒,“1秒、2秒、3秒、4秒”,若数完,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后车)未达到该参照物,说明跟车距离安全。反之,若还未数完4秒,车辆已经到达参照物,那么这时的前后车距是不安全的,应该立即减速。
遇到雨天时,我们应该预留更长的跟车距离,如5—6秒钟的行驶距离。如果是冰雪路面,一般要预留8—10秒的行驶距离。
“四秒法则”下的安全距离是前后车的“最短安全距离”,建议驾驶人在实际驾驶中预留更长的跟车距离。因为一旦前后车辆的车速发生变化,安全距离就会随之改变。
除此之外,建议跟车时的视野要开阔,一旦跟车过近,视线被遮挡,要及时降低车速,拉大跟车距离,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视线范围,便于观察前车之前的路况,从而应对前方事故或拥堵等突发情况,避免追尾前车,造成交通事故。(甘肃省酒泉市泉湖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