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即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引发了社会对法治温度与公共安全的广泛讨论。这项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度,并非简单的“记录隐匿”,而是在寻求惩戒与挽救之间的平衡,彰显了社会治理的成熟与包容。
制度的出台有着坚实的现实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处治安案件超 800 万件,其中九成以上为警告、小额罚款等轻微违法。过去“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模式,让许多因一时冲动或认知偏差犯错的人,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长期遭受歧视,甚至陷入“违法 —惩戒—排斥—再违法”的恶性循环。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正是为了打破这一困局,给予真心悔改者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这既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保障,也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的理性选择。
但公众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部分人担心吸毒等违法记录封存会纵容违法行为,或成为特定群体的“绿灯”,更顾虑公共安全因此出现漏洞。但这些担忧往往源于对制度设计的误读。首先,封存不等于销毁,相关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只是限制常规查询与公开,并非抹去违法事实。其次,制度设置了明确的查询例外条款,有关国家机关办案或相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可依法查询封存记录,且查询单位需严格保密。再者,制度具有普适性,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不存在选择性保护,从根本上杜绝了特权空间。
更重要的是,封存制度与公共安全防线并不冲突。以吸毒人员为例,公安机关的动态管控机制并未取消,定期回访、检测等措施依然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对于幼师、网约车司机、公务员等关键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准入要求,用人单位可通过法定渠道查询相关记录。这种“封存为原则,查询为例外”的设计,既能为改过者松绑,又守住了社会安全底线,实现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法治的进步,既需要刚性的惩戒,也需要柔性的包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不是对违法者的纵容,而是对人性的尊重与对未来的期许。当社会能给予迷途知返者重新开始的机会,他们便有了从“潜在风险源”转变为社会建设者的可能。在细化规则、严格执行的前提下,这项制度必将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彰显法治的温度,为社会治理注入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