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同时宪法12月1日至7日也是我国第八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国家宪法日设立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 12 月 4 日(现行宪法通过日,1982 年 12 月 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旨在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重要性和意义贯穿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公民权利保障的方方面面,核心体现在以下五大维度,既是国家的 “定海神针”,也是公民权利的 “根本保障书”:
一、宪法是国家治理的 “总遵循”:确立国家制度与权力边界
宪法的首要意义是搭建国家的根本架构,为国家有序运行提供合法性基础,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等根本问题,回答了 “国家是什么、由谁治理、如何治理” 的核心命题。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 “根本保障书”:界定权利边界与保障底线,宪法的核心价值之一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是公民权利的 “最终依据”:明确公民基本权利清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言论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财产权等一系列基本权利,覆盖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明确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权利的保障”。
三、宪法是法治社会的 “基石”:确立法律体系的效力层级与法治原则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母法”,没有宪法,法治就失去了根本依托:确立法律体系的层级: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即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例如,《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确保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一致性。
依宪治国的核心要义在于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和最高准则,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实施监督、培育宪法文化,确保宪法规定、原则、精神在国家治理各环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坚持根本遵循:筑牢依宪治国的政治基础坚持 “两个不动摇”
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不动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宪法引领改革发展重大改革决策必须与宪法精神相契合
二、强化宪法监督:构建严密的法治 “防护网”
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建立 “全过程审查” 模式: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行事先、事中、事后全链条宪法审视重点审查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设置等关键领域的合宪性问题对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或纠正,维护宪法尊严
三、培育宪法文化: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强化国家宪法日作用每年 12 月 4 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家解读等活动,提升公众宪法认知推进宪法教育常态化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培养宪法意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培训,提高运用宪法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讲好宪法故事通过媒体平台制作宪法宣传片、开设宪法专栏,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结合典型案例阐释宪法精神,让公众感受宪法与自身权益的密切联系。
五、保障公民参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畅通公民监督渠道,完善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机制,保障公民宪法监督参与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民宪法素养鼓励公民学习宪法知识,增强运用宪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公民以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在宪法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总之,宪法做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要以此为准绳,坚持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