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期间,笔者回了乡下老家一趟,正碰上两位村主任候选人在进行竞选演说。笔者发现,两位竞选者在竞选演说中都提到了如果当选村主任,要为村民办几件十几件实事的“许诺”。旁边一位大伯不屑地说,竞选时许下再多的“诺言”都是空的,关键是要实实在在地去“践诺”。笔者听了,不禁在想:是啊,与其信誓旦旦的“许诺”,不如实实在在的“践诺”。
眼下,正值各地村两委换届选举之时,一些人为了达到竞选成功的目的,在选举之前,不是走后门、拉关系,就是信誓旦旦地在村民们面前许下七诺八诺,有的甚至许诺要在任期内为村民办十件、二十件好事实事,听得一些不明就里的村民稀里糊涂地就投了票。
然而,有的人一旦当选了之后,就把竞选前在村民们面前许的“诺言”抛之脑后,甚至干脆就只字不提先前的“许诺”了。有的不是自己整天忙于在城里做生意,就是整天不见人影,哪有心思为村民办实事呢?一些村干部甚至一届干部当下来,不但没有为村民办成一件实事,相反,村集体经济也被挥霍一空了,一些村民背地里都称这样的村干部为“败家子”。此话真的说的一点也不过分。
其实,村民们不仅仅需要竞选之前的“许诺”,他们更需要的是当选后的“践诺”。作为一名村干部,如果能真心实意地想广大村民之所想,办广大村民想办之事,切切实实地为村民办几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那么村民就一定会信任你、支持你、拥护你。相反,假如选前“许诺”多多,而当选后却“践诺”少少,甚至还损公肥私、中饱私囊,那么,这样的村干部迟早是会失去村民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最终必定会遭到村民们的唾弃和不齿。
因此,笔者以为,“许诺”再多,还需“践诺”跟上。这就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村干部,一定要拿出“许诺”时的激情与豪情,在自己的任期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努力实现自己的诺言,用“践诺”赢得广大村民的信任、拥护、支持和爱戴,从而做一名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好村官。
总之,一句话,“许诺”还需“践诺”。(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