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驾车上路前,必须要经过正规驾校培训,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通过驾考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但仍有个别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规,无证驾车上路。现对近期查获的1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2026年3月17日09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G30)玉门服务区执行定点勤务时发现鄂A2***P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高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川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