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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司法局梅山司法所:“百日攻坚”解民忧 温情调解纾民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许欢欢  日期:6/1/2026 字体: [大][中][小]

    自人民调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寨县司法局梅山司法所坚持“法理相融、温情处置”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司法所成功主持化解一起因口角冲突引发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维护了辖区稳定。

    案情回顾:琐事争执致猝死,家属悲痛维权难

    5月17日,在梅山镇一民房内,槐树湾乡居民李某与古碑镇居民熊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明知熊某身患尿毒症、身体孱弱,仍与其发生推搡。被人拉开后熊某身体不适倒地,经120急救人员全力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案发后,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主动介入:前置干预稳情绪,柔性调解打基础

    为避免矛盾激化,5月20日,梅山司法所和镇调委会主动靠前介入,就该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因李某涉嫌犯罪被刑拘,李某的哥哥主动出面参与调解,但其表示李某离异多年,常年游手好闲,其子女尚未就业,家庭无稳定收入,经济困难,只能由亲友在一定范围内代为赔偿。而熊某亲属认为李某已涉嫌刑事犯罪,首先要谈刑事谅解,再谈民事赔偿,并提出大额刑事调解金的要求。由于双方分歧巨大,致调解无法进行,主持人只能建议待司法鉴定结论出具后,再行组织双方调解。

    鉴定反转:因果认定引争议,矛盾双方陷僵局

    5月23日,公安机关出具了司法鉴定报告,明确死者熊某系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引发心源性猝死。李某亲属据此认为,熊某死亡主因系自身基础性疾病,李某并不构成犯罪,己方亦无多大赔偿责任,于是亲友不再露面,消极应对调解。死者父母年事已高,痛失至亲后情绪失控,多次到司法所和镇调解中心哭诉,表示问题不解决绝不离开。双方对立尖锐,处置不当极易引发过激维权或信访问题。

    温情攻坚:法理并重破隔阂,连夜调解促和解

    面对棘手局面,司法所和镇调委会坚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双向同步推进调解。对死者家属:耐心倾听诉求,全程安抚疏导,共情丧子之痛,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对李某亲属:结合司法鉴定结果、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例,深入剖析法律责任,明确告知口角推搡行为与猝死存在间接因果关联,讲明拒不调解的法律后果。

    调解人员通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平衡双方诉求,化解对立情绪。经过连日攻坚,5月27日晚间,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李某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10万元,另出具限期支付的欠条10万元,最终赔偿数额以法院判决为准。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成效显著:百日攻坚见实效,源头治理筑防线

    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梅山司法所和镇调委会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其中司法所牵头调解疑难纠纷40余起,成功签订调解协议37份,矛盾化解成效显著。

    下一步,梅山镇将持续纵深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健全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靶向破解基层疑难矛盾,从源头减少纠纷滋生,全方位筑牢辖区平安稳定、和谐发展的坚实防线。(作者单位:金寨县司法局梅山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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