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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差评不是“仇人帖”,别让辱骂威胁堵住消费者的“批评声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9/19/2026 字体: [大][中][小]

    “我在一家饭店就餐后留了一条差评,结果却遭到商家恶意辱骂。”9月6日,消费者李先生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他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一家肉汤类餐馆堂食后,因觉得食材品质差、味道一般,于是在订单评价环节给出了差评。本是正常的消费反馈,李先生却遭到商家恶意辱骂,说他“吃不起别吃”等。(9月19日《法治日报》)

    只因写下一条如实反馈的差评,消费者就要遭到商家电话轰炸、言语辱骂,甚至被威胁骚扰,这不免让消费者心生顾虑:难道给个真实评价,还要承担被报复的风险? 这起事件警示我们相关部门——必须守住消费者的评价权,不让辱骂威胁堵住消费者的“批评声音”。

    众所周知,评价机制是线上消费的“信用标尺”。在看不见实体门店的网络交易里,买家的真实体验,既能给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也能倒逼商家正视不足、改进服务。而且,客观公正地给出差评,也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不是对商家的刻意刁难。商家可以不认同评价内容,也可以依规申诉,却没有资格用辱骂、威胁、骚扰来逼迫顾客删除差评。

    据了解,一些商家把消费者的差评当成“眼中钉”,其根源在于扭曲的经营观。商家不去反思产品质量、服务短板,反而把精力用在辱骂、威胁、报复消费者上,错把掩盖问题当成维护口碑。更值得警惕的是,商家手握交易获得的手机号、收货地址等隐私信息,一旦用来施压报复,就形成了不对等的权力优势,不仅涉嫌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相关法规,绝非“生意纠纷小事” 。

    堵住报复不能只靠消费者独自硬扛,平台和监管必须扛起责任。一方面,平台不能只赚流量佣金,却在隐私保护、违规处置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收紧商家对用户信息的访问权限,筑牢隐私防火墙;另一方面,平台也要畅通维权通道,对辱骂、威胁、报复行为要快速核实、从严处置,不能止于警告,该限流就限流,该封店就封店。同时,监管部门也应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报复的商家,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方式,让其付出看得见的代价,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当然,化解差评焦虑,也需要商家回归经营初心。商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真正长久的生意,靠的是过硬品质与诚恳服务,而不是靠辱骂、威胁、报复堵住批评的声音。只有理性看待差评,把批评当成改进线索,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把生意做大做强做长久。

    市场需要真话,消费需要底气。唯有平台守责、监管发力、商家摆正心态,让消费者敢评价、敢说真话而不必害怕威胁、报复,评价机制才能回归本来意义,网络消费环境才能更加清朗、可信。(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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