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太好了,牛能正常走,人也能正常走。哎,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判决生效后,道路上的铁门得以拆除,当事人由衷感谢道。近日,和龙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妥善化解邻里通行矛盾,以务实公正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合法权益。
李某与王某系和龙市龙城镇东南村多年邻居,两家之间的水泥道路为东南村公用道路。2023年秋收后,王某因李某家中牛群在道路上随意排泄粪便,影响道路环境卫生,遂在两家公共道路上安装木门。2024年3月,双方因安装木门事宜发生争执,邻里矛盾持续升级。2024年冬季,王某将原有木门更换为铁门并加装门锁,彻底封堵通行道路,致使李某日常出行受阻,家中饲养的牛群无法正常进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经查,案涉公用道路为双方日常通行必经道路,王某家人及其饲养的20头牛长期从该道路出入。2023年,李某家中将牛棚扩建后,其饲养的13头牛亦长期通过该道路出入作业。双方因道路使用、环境卫生问题矛盾不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李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排除道路通行妨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本案看似是普通邻里琐事,却直接关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利益,法官坚持小案不小办,认真核查现场照片、村委证明等相关证据,细致开展审理工作。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相邻通行相关法律规定、公共道路使用原则及私自设置通行障碍的法律后果,同时兼顾双方生产生活实际沟通协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处置邻里纠纷。经过法官细致审理释法,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限期拆除公共道路铁门、排除通行妨害。
本案的妥善审结,是和龙法院坚持小案快审、实质性解纷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邻里纠纷数额虽小,却承载着群众的日常生活权益与乡村和谐稳定。下一步,和龙法院将用心处置每一件民生小事,以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化解基层邻里矛盾,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的小微纠纷,用一件件民生小案温暖民心、守护邻里和睦,维护辖区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