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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2017年2月——2018年03月)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入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1973.01-1975.10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0-1978.08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08-1982.08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5.08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8-1995.0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09-1991.01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1-1992.11挂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锻炼)

  1995.01-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11-2000.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0.08-2001.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2-2003.06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8-2002.07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06-2005.08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8-2007.1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09-2006.12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08.04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4-2012.11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09-2011.10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11- 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7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12年11月补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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