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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忠诚去承担责任、去迎接挑战
      ——记黄泥河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队长汪军同志事迹

  汪军同志今年35岁,大学本科学历,三级警督,现任黄泥河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长职务,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看守警、派出所户籍民警、治安民警、刑警侦查员、刑警中队长、森保大队教导员、森保大队队长等职务。从警13年来,他无论是当指挥员还是当战斗员,他始终坚定一个信念热爱人民警察这个崇高的职业,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平日里,他对公安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怀着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和对违法犯罪刻骨痛恨的心情,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公安业务本领,在公安事业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多年来,汪军同志参与各类案件现场勘查300余次,参与破获各类案件900余起,重特大案件3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多年来,森保大队连续被上级公安机关表彰。2007年12月被延边森林公安局授予 “治理四乱”绿盾2号专项行动先进集,2008年3月被黄泥河林业局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度被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评为优秀基层单位。2009年12月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评为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先进集体。2008年被黄泥河林业局评为营林生产绿化有功单位。2009年被黄泥河林业局评为绿化有功单位。2010年被黄泥河林业局评为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有功单位。

  汪军他个人曾经连续4年被林业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2001年5月被延边森林公安局嘉奖一次,2002年12月被延边森林公安局评为“优秀侦察员”,2002年12月被延边森林公安局嘉奖一次,2003年3月被黄泥河森林公安局评为“最佳侦察员”,2008年12月被林业局授予资源林政“先进个人”,2008年1月被延边森林公安局嘉奖一次,2009年1月19日被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嘉奖一次,2010年3月被黄泥河林业局授予森林防火“先进个人”。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曾记载着多少他用心血和汗水换来的林区的安宁,用365个日日夜夜奉献精神谱写了一曲曲打击犯罪的战歌。

  一、森林里一叶新绿
1998年,汪军同志毕业于延边人民警察学校,同年圆了自己儿时的梦,当上了一名警察。从此,崇高的理想、职业的要求和现实工作将他带到一个特殊而又平凡的岗位,他,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不怕困难,在短短的几年刑事侦查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刑警工作经验,在刑事侦查犯罪破案实践中,他认真探索林区各类刑事案件和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积极开展了刑事侦查、刑事犯罪的规律、动态的研究工作,并把这些理论运用到侦查破案中去,取得了显著效果。走上领导岗位后,他,严传身教,工作认真负责。多年来,他带领侦查员深入案发现场,认真勘查、走访、调查、取证,终于成功侦破数百起盗窃案,挽回数百万元的损失。得到了林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汪军常说:“不管做什么,用力去做,只能做到称职,用心去做,才能达到优秀”。短短的几句话,宛如一段平常的歌,却唱出了一名年青警察对自己一生职业的要求。

  二、当好班长,带出一支能打硬仗、高素质的森保队伍
  2007年9月8日,由于他工作业绩突出和公安工作需要,组织上正式任命他为森保大队队长职务,组织森保大队全面工作。面对60多名森保民警队伍,面对19万公顷的森林资源,面对三万多父老乡亲,他深深地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重,他暗下决心:“不负重望,为官一任,就要确保一方平安”。
  黄泥河森林公安局现有森保民警65人,占全局基层民警总数的54.1%。在“专项行动”中,汪军同志组织森保民警,组织召开森保专项会议,制定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设立行动办公室和举报电话,同时制定出适用于本辖区行动措施和打击对策,明确两个专项行动的打击目标、打击重点,为行动和全年的森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森保队伍建设工作中,根据森保队伍建设工作内容要求,结合森保工作实际,抓队伍,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推进森保基础工作建设,制定森保工作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全面提高森保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整体素质,以抓森保民警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森保基础工作为主要内容;以苦练森保岗位基本功为目标;以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为主要任务;努力提高森保民警“四个能力”、“两个水平”,真正担负起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林区经济建设服务。他带头严格贯彻执行 “五条禁令”,结合森保工作实际和“森保专项行动”需要,每年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达2万余字。
  2011年新年伊始,他和森保民警们一起,以“冬季百日会战”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各类森林案件122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起20(重大3起、特大4起),林业行政案件102起。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作案人员138人,其中:逮捕1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 31人,治安拘留2人,林业行政罚款102人,打掉作案团伙3个,成员13人,收缴木材27.368立方米,收缴枪支两支、子弹5发,抓获逃犯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7401.00元。
  今年三月初,汪军同志带领民警成功侦破系列(3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011年3月8日凌晨6时许,森保大队民警在辖区巡护中发现,威虎岭林场24林班内有部分林木被盗伐。森保民警马上展开侦查工作,分别在黄泥河镇永安村、村民郭某、李某和沈某(三人)家中发现被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及作案工具。后查明,郭某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2株,李某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3株,沈某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4株,三人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取保候审。

  三、重拳出击,历时一年,重大盗窃缴库木材团伙被打掉。
  2008年4月3日,森保大队接到报案称: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间,上段4个林场下运的缴库木材丢失共计10车,材积约180余立方米、价值人民币近20万元。接案后,汪军马上向公安局党组汇报,立即组织专案组,汪军担任专案组组长,负责此案侦破工作。当天他组织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制定侦查方案。经过对上段林场、贮木场、检验站、生产处等部门的调查,确认生产处工作人员有参与盗窃缴库木材的嫌疑,运输木材的三名司机李某、杨某、苗某也有重大嫌疑。专案组立即制定抓捕计划,当晚10时对其实施抓捕,但嫌疑人已外逃。他和同志们又利用了多种侦查手段,全力追捕嫌疑人。4月7日晚,获悉嫌疑人在敦化某旅店出现。他立即带队赶往敦化,对站前200余家旅店进行了摸排,将苖某抓获,并采取上网通缉。根据调查掌握的大量线索,汪军多次亲自带队到敦化、延吉、吉林、长春等地对嫌疑人落脚点进行蹲守布控,全力追捕其他嫌疑人,7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于某等3人抓捕归案;7月30日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11月至12月先后将嫌疑人杨某、王某抓捕到案。2009年4月23日,汪军获得重要线索赵某(团伙主犯)藏匿于吉林省白山市某处,汪军同侦查员们连夜赶往白山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外逃1年的赵某抓获。历时一年,百米木材重大盗窃案成功告破,此团伙先后共作案8起,盗窃缴库材120.037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47,744.88元。“木老鼠”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起诉,赵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四、国庆安保工作战果丰硕
  今年国庆前夕,他带领森保民警提前召开森保专项会议,制定《森保大队关于做好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和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警联动,相互配合,以森保大队为主力军,派出所打头战,形成全局上下一盘棋,整体出击,统一指挥,设立检查组、巡护队、轮流岗、活动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交通要道采取巡、堵、查行动措施:
一是主动出击,积极发现,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盗窃木材、毁林开垦、侵占林地、蚕食林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10月3日,森保大队民警在队长汪军的带领下,在马鹿沟林场巡护检查时,发现21林班内有部分林木被盗伐,经立案侦查,现已查实2011年8月23日至25日间,犯罪嫌疑人龚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油锯盗伐林木造段后修桥,以方便拉运松塔。经现场勘查,被盗伐林木84株,立木材积3.6127立方米。其中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12株,一起特大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成功告破。
  二是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采取不同有效措施,严加整治,重点开展巡护检查工作。2011年10月2日,森保大队队长汪军带领一中队民警在团山子林场巡护检查时,发现承包红松果林的李某在34、35、36林班内有盗伐林木行为。经立案侦查,现已查实2011年8月17日和9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指使犯罪嫌疑人程某,为了修桥和搭建炝子,用油锯盗伐林木,合计 57株,立木材积2.3165立方米。其中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16株,黄菠萝5株,合计21株)。

  四、斩断伸向森林的黑手。
  今年入冬以来,汪军同志带领森保民警结合辖区实际,将林场周边村屯和林地、参地接壤地带作为重点保护、防范区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包片管理,重点打击隐蔽深山之中,借发展家庭经济为掩护,以扩大农田和参地面积为目的毁林种参、侵占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011年11月10日晚22时许,森保大队接特情举报称:马鹿沟林场工人曲某有盗伐林木行为。接案后,汪军马上带领民警迅速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后查明,犯罪嫌疑人曲某为开地种植木耳,于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间,在马鹿沟林场65林班内盗伐林木合计94株,立木材积6.963立方米,其中珍贵树种水曲柳合计22株。
  2011年11月12日,森保大队侦查员在威虎岭林场9林班巡护时,发现有人放树开参地,现场遗留有盗伐林木伐根。经调查取证和前期侦查,民警们获悉村民连某、刘某有重大嫌疑。现已查明,2011年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连某、刘某为了种植人参,以欺骗的手段指使邻居明某帮忙盗伐林木,明某用油锯盗伐林木合计29株,损失立木材积3.240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977.66元。其中:盗伐珍贵树种(水曲柳)2株。
  2011年11月10日,森保大队接特情举报称:额穆镇桦树村村民王某有盗伐林木行为。接案后,大队长汪军、副队长杨辉带领侦查员对此案开始前期侦查工作,经过一天的现场踏查和调查走访工作,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并迅速将案情进展情况向史局长和张局长汇报,制定下一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方案。零点许,民警在额穆镇桦树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秦某、尹某三人抓获,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本村村民秦某、尹某驾驶农用四轮车,在北大秧林场44林班内盗伐林木柞树72株,损失立木材积2.975立方米。

  五、利剑在林海中生晖。
  在“冬季百日会战”行动中,汪军同志带领民警结合本局实际,以打击乱捕乱猎及走私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为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予以开展:一是组织成立巡护队到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采取不定时的办法进行巡逻。二是设卡堵截,检查过往车辆,采取编班编组实行昼夜查堵的方法,确保野生动物安全。三是遏制非法交易,检查饭店、宾馆、农贸市场、集市,不让“三节”期间野味进饭店、上餐桌。四是重点清缴非法枪支和猎捕工具,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一月,他和森保民警一起主动出击,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收缴枪支1支、子弹5发。
  他,迅速出警,一起重大盗窃木材案件成功告破
  2011年11月16日,森保大队接特情举报称:青沟子林场有一新建的木耳大棚用料是新砍伐的落叶松。接案后,他和森保民警驱车赶住发案现场,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程某当场抓获。后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1年4月至5月间,借为青沟子林场4、6、13林班清理伐区作业号之机,将伐区内架树、挂树和雪融后露出地面的落叶松原条和少量规格材,造段后运回家中藏匿。2011年 10月中旬,用其藏匿的木材为原料,搭建发酵木耳菌大棚。程某盗窃木材(落叶松)合计209段,原木材积:5.7657立方米,价值人民币4887.87元,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刑事拘留。
  他,侦查有力 ,又一起重大盗窃木材案件成功告破
  2011年11月14日,森保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家住额穆镇周某在额穆镇民众村私自安装机器生产锯沫,数量较大,且大量原材料(木材)来源不明。接警后,汪军迅速带领森保民警驱车赶住发案现场,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取证、现场勘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次日,周某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走进了森保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以营利为目的,于2011年8月至9月间,开四轮车、携带油锯非法窜入威虎河林场71林班内盗窃枝桠材9车,造段后运回民众村小学院内藏匿,用于削锯沫,周某盗窃枝桠材木段合计18.70吨,价值人民币5049.00元,又一起重大盗窃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六、用忠诚固守绿色防线
  每年春秋两季护林防火工作来临之前,他和森保民警们本着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把各项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秋季,高温少雨持续数日,又遇大风天气,护林防火工作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一场考验,他带领全体森保民警把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庆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制定《国庆安保工作、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重点、措施。其次,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牢记“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实施加强管理、积极预防、重点防范的行动措施,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铲除死角死面,真正把各项秋防工作抓好、抓实。
  在国庆安保期间(9月29日至10月7日),他和森保民警一起,深入重点区域蹲点,在重点地段进行巡护,对重点路口设卡检查,严格执行入山手续、制度,控制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进入林区的各种车辆、人员进行“入山防火”教育、登记,严禁火种入山进林。再次,成立森防工作检查小组,加强对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共划分2个检查组,8个巡护组,19个轮流点,深入重点区域开展行动。共召开职工大会、村民大会3次,张帖标语600余条,录制宣传磁带2盘,出动车辆39台(次),其中:宣传车辆4台(次),出动警力373余人(次),设卡检查入山车辆702台(次),没收火种(火柴、打火机)521个,批评教育419人。经过他和全体森保民警的艰苦努力,使辖区又一次安全渡过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防火期,取得了全局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七、足迹踏遍青山峻岭。
  今年春天,汪军同志带领森保民警坚持以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森林资源为已任,开展了“送法上山进林”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深入19个林场、40余个村屯,开展丰富多彩 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制作并发放警民联系卡350张,悬挂宣传条幅,主动上门征求林区群众意见,调查走访企事业单位13(家),走访、评议警风警纪监督员、执法廉政监督员检察院、林场场长、书记、林政员、护林员及农村村长、书记等有关人员合计306人(次),召开了林区群众座谈会2次,每次群众参评数达100人,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评议和建议,走访评议群众88人,发放征求意见函120份,问卷评议34人,与林区群众保持紧密的警民关系,征求群众合理化建议17条,其中:共性方面14条,个性方面3条(网络评议1条),改进执法形象、打造林区群众满意、廉洁警队,对群众评议,分类归纳,形成整改要点,及时反馈给被评议群众和民警,反馈建议17条,对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群众建议反馈率达到100%,使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张贴大小标语3000余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专项行动宣传。三是发表稿件省级3篇,州级4篇,本局16篇,在报刊上,在省、州公安简报上,在本局主办的《公安信息》刊物上,在黄林电视荧屏上,都多次弘扬、讴歌了他和森林卫士的风采,“破案纪实”、“跨省清网追逃”深深地留在林区百姓的印象之中。四是在开展收集线索、调查摸底、现场勘查等工作中,不断完善“三情档案”,收集线索12条,侦破森林案件8起。
  汪军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创建“平安林业”工作中,以维护林区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林区群众满意为目标,出色地完成了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工作任务,为保护森林资源、打击毁林犯罪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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