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信
中国法治网:
我们是吉林省百禾生物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禾公司),我公司与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8月、2017年12月签订了技术研发合同和买卖合同。百禾公司对以上三份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但三聚公司未遵照诚信原则和合同确定的相关条款结清尾款,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我公司重大损失。
为此,特向贵网站投诉。希望能通过贵网站的网络监督,伸张正义,帮助我们讨还公道,维护社会诚信和法律秩序!
三聚公司应支付我公司的债务为:
1、 两份技术研发合同中的尾款1500000元(壹佰伍拾万圆);
2、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支付购买设备欠付40%的尾款1296000元(壹佰贰拾玖万陆千元)。
以上款项合计2796000元(贰百柒拾玖万陆仟圆),自逾期之日起,按照6%的利率计息。
我公司同意必要时在网络上予以刊登此投诉。 投诉人:吉林省百禾生物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