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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耕种15年的土地被强制剥夺
来源/作者:刘晓龙    日期:2023/5/6
尊敬的中国法治网:

    我叫刘晓龙,身份证号码230833198912160139,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海青乡永发村农民,因为我全家三代人耕种多年并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同江市法院执行局非法强制执行拍卖,让我们全家一下子失去了生活来源。才不得不求助贵网,希望得到帮助解决。

    事情的起因:

    我是在2007年响应抚远县政府号召,随我父亲举家到抚远市海青乡永发村居住并开荒种地,因为新开垦土地的地温低粮食产量也低收入较少,只能解决温饱。直至2009年政府取消农业税费又发放农业地力补贴,我们的生活才得到极大改善。此时我们耕种的土地周边已经全部被其他人开垦种植完毕。抚远县政府陆续开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我们也多次去找抚远县海青乡政府、抚远县原国土资源局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被告知我家开垦种植的耕地与抚远县张利获得的开荒许可证确定位置有重复,属于有争议范畴,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多次申请无果、张利也不见其人,之后也就只能等待了。但是上述耕地确实由我家开垦,一直也是我家种植,我家在永发村委会土地台账上有名,有永发村委会的证明,多年来我家也一直领取县乡两级财政部门核准发放的农业地力补贴,我也在抚远县海青永发村长大并娶妻生子。在此期间,虽然有涉及土地的一些波折但都无果而终。我们也找到张利 2009 年办理抵押手续时的土地位置图(该图是不包含我家耕种的地块),但是,因为张利与谷成军争议,抚远县国土资源局在 2012 年将张利的101.76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抚海国用2009第203 号”公告作废:2017年抚远市自然资源局在张利不在场,没有个人申请签字,永发村委会没有盖章的情况下,违规、违法的为张利重新办理了七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更有甚者,这次办理的黑(2017)抚远市不动产第0001496、0001497、0001498号土地使用权证居然是我家种植多年的25公顷土地。我们发现后,多次找抚远市政府,抚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诉无果。2022年六月初,同江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张昕的带领下,出动四十多台警车、大批警察,还有救护车跟随,到了抚远县海青乡永发村,张昕法官宣称张利的土地因为抵押贷款被强制拍卖,他们是来清理占地现场的,并宣称“被拍卖土地及地上农作物(青苗)归竞买人所有,权属清晰”。至此,我家失去了由我们辛勤开垦、耕种了15年、全家赖以生存的全部耕地。

    在这里,我们不能责怪法院的强制执行,因为他们是根据法院判决执行的(执行中一些恐吓、过激行为另议)。但法院判决依据是抚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由于抚远市国土资源局违规(连申请人签名都没有)、暗箱操作,竟然把一开始就由我家开荒耕种并由政府年年发放补贴的——黑(2017)抚远市不动产第0001496、0001497、0001498号土地使用权证发给了并没有实际开垦占有并耕种的张利,这才导致法院误判并错误执行。

    我们的诉求:

    1、撤销错误发给张利的黑(2017)抚远市不动产第0001496、0001497、0001498号土地使用权证,并将该证办到我家名下。

    2、追究办证经办人和幕后指使者的法律责任。

    3、赔偿我家的经济损失。


                                              投诉人:刘晓龙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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