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法治日历
历史上的 6 月 20 日
字体: [大][中][小]
  世界难民日 2006年6月20日是第六个世界难民日。联合国难民署将2006年世界难民日的主题定为“希望”。难民一直是国际社会面临的棘手问题,严重困扰着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保证难民的基本权利和地位,联合国1951年召开难民和无国籍人地位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1974年6月20日,非洲统一组织通过了一项关于非洲难民问题的公约,并决定将每年的这一天确定为“非洲难民日”。为了表示对非洲的感谢并引起国际社会对难民问题更广泛的关注,200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决定从2001年起,把“非洲难民日”更名为“世界难民日(World Refugee Day)”。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59年6月20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的决议,关于决定签订中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的全权代表的决议,决定派外交部长陈毅为全权代表。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1961年6月20日举行。会议决定派遣全国人大代表团与日本共产党国会议员访华代表团进行会谈并签订联合声明。

  1987年6月20日 上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批准我国第一个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并于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6月20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话会议,宣布第一批取消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37个集资、基金、收费项目。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