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法治日历
历史上的 7 月 5 日
字体: [大][中][小]
  1950年7月5日 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呈请中央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等。会议宣布中华全国合作总社成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决定撤销热河省、西康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决定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

  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该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