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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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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修改宪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员。 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朱德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宋庆龄(女)、康生、刘伯承、吴德、韦国清、赛福鼎?艾则孜、郭沫若、徐向前、聂荣臻、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女)、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李素文(女)、姚连蔚等22人为副委员长,委员143人。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等12人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乔冠华为外交部部长,叶剑英为国防部部长,余秋里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谷牧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华国锋兼公安部部长,李强为对外贸易部部长,方毅为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沙风为农林部部长,陈绍昆为冶金工业部部长,李水清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刘西尧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李际泰为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王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部长,李成芳为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边疆为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汪洋为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徐今强为煤炭工业部部长,康世恩为石油化学工业部部长,钱正英(女)为水利电力部部长,钱之光为轻工业部部长,万里为铁道部部长,叶飞为交通部部长,钟夫翔为邮电部部长,张劲夫为财政部部长,范子喻为商业部部长,于会泳为文化部部长,周荣鑫为教育部部长,刘湘屏(女)为卫生部部长,庄则栋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1967年1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规定凡是“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此后,实际上己扩展为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这一伙不满的也被治罪。这个规定是造成“文化大革命”中大量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1953年1月13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议》指出:3年来,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具备。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周恩来、刘少奇等32人为委员;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以 周恩来为主席,安子文、彭真、邓小平等23人为委员。

  2004年月13日 国务院第398号令颁布了《反兴奋剂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同日,国务院397号令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2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提出为了争取社会治安情况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党动手,采取各种措施,把“综合治理”真正落实到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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