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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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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月11日 国家审计署发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计办法》。

  1962年1月11 ——2月7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刘少奇代表中央提出一个“书面报告”并讲了话,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主要讨论了目前形势和任务、民主集中制、党的作风和群众路线问题。刘少奇的“书面报告”在肯定成就的前提下,指出近年来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产生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经验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党内不少同志不够谦虚谨慎,违反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作风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报告对建国12年来,特别是1958年以来,我们在经济建设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总结为16条。报告明确指出,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缺点和错误,首先要负责的是中央。毛泽东在讲话中强调和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在党内党外发扬民主的问题。在讲到几年来工作中发生的缺点和错误时,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邓小平在讲话中,就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代表书记处作了自我批评,他指出:要把党的老传统真正恢复和发扬起来,党的各级领导同志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各级领导同志,要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对于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书记处、常委本身。周恩来在讲话中,分析了几年来政府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指出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综合性的委员会、各综合口子的各部,要负很大责任。他还分析了经济工作中的主要困难,提出了克服困难的办法。这次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是八大以后党的历史上一次重要会议。

  1979年1月11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的以外,凡是多年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群众评审、县革委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8年1月11日至21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农业生产问题的汇报,关于李先念主席访问法国、意大利、卢森堡和比利时四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西班牙和葡萄牙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芬兰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苏丹、摩洛哥和利比亚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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