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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酿惨剧 法律援助暖人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19/11/18 字体: [大][中][小]

  “非常感谢司法所对我家孩子的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了法律带给我的温暖!”王某一边说着,一边将锦旗交给延寿司法所所长李元贞手中。这是延寿司法所与包村律师联合进行的法律援助案件。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17岁学生小王在定陵路口公交站等车,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小轿车刮倒并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中心救治,经诊断,被撞后的小刘出现弥漫性轴索损伤;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硬膜下血肿;左侧大脑后动脉海绵状血管瘤。事故发生后,经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分析认定,司机廖某某应付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学生小王无责任。小王在治疗过程中因病情严重,被转入ICU继续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司机廖某某一直未垫付医药费,小王家属负担所有治疗费用。交警支队经过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未能达成协议。小王家境贫寒,已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无奈之下,2019年3月,小王的父亲来到延寿镇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司法所长在了解案情后,立刻与包村律师昌平区诚实律师事务所郜慧杰律师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对小王进行相关法律援助事宜。并于2019年4月与司机廖某某取得联系,刚开始由于双方对赔偿的款项差距太大,意见不一致。在司法所李元贞所长、郜慧杰律师耐心的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摆事实,讲道理,不厌其烦地做廖某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终于在第五次调解中达成了协议,由肇事方廖某某承担各项费用23万元。

  本案系一起因交通意外而引发的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者不仅要谙熟法律,更要深刻了解社会现实”这句话在本案承办人员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承办人员通过非诉讼的调解途径妥善解决了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成本,也避免了当事人遭受诉讼之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沟通,稳定了受害人亲属的激愤情绪。可见,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处理的虽为个案,但其作用、效果却直接影响到抽象的宏观的社会整体。所以,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和谐社会之构建所起的作用不容小觑。(作者单位:延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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