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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冉晋  日期:2020/2/1 字体: [大][中][小]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昶带队深入辖区司法所了解防疫情况

    正值全国上下都在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之际,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一、落实上级要求安排部署。1月28日晚20:00-21:30,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网络视频党组扩大会,会议传达了省厅、市局关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有关工作事项精神;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通报了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情况;会议对抓好下一步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和疫情期间特殊管控措施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

    二、加强疫情警示宣传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在司法所工作微信群转发了《游仙区司法局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从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活动和外出请假审批、实行矫正对象日情况报告和建立去向台账制度、加强防护意识和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大局意识和遵守防控举措、提高科学认识共同维护公共秩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让矫正对象绷紧思想认识的防控之弦而不懈怠。各司法所通过微信学习群、短信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科普知识,要求矫正对象本着对亲友家人和自己负责,不串门、少走动、不聚会、少聚餐,不造谣不信谣,更不要传播不实的言论和信息。

    三、落实司法所所长负责制。一旦发现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有感染或疑似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局报告,并督促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零外出。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上午11点前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向辖区内司法所报告具体位置、从事活动,以及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关联情况,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日报告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不得漏报、缺报。每日13点30分前逐级向上一级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疫情情况零报告。

    五、抓好检查与督导。局分管领导坚持每天与三名自行隔离的矫正对象通电话,了解其身体状况,督促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26日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昶带领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深入辖区司法所了解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情况,督导疫情期间特殊管控措施的落实。(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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