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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风云:紧急不避法治——以法治手段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川东风云  日期:2020/2/9 字体: [大][中][小]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网 2月5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有之路。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法治保障是前提,紧急不避法治,越是处于危急状态,越需要法治来维护秩序、规范行为、保障权益。笔者认为,为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效率,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要规范权力,严格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紧急状态下,必然涉及到公民权利的克减,但对公民权利的克减必须遵循法治的基本原则。即为了防控疫情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采取隔离治疗、在制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宣布或认定疫区等措施对公民的权利进行限制,但这些限制必须于法有据,必须遵守宪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做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

    二要合理补偿,严格依法进行紧急征用。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采取一些行政征用措施,对公民的部分权利进行一定限制。例如对空间场所的:征用医院、宾馆、学校等建立指挥中心、定点隔离室或作为医护人员的指定休息场所,对土地的征用:“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的建设,对劳务的强制征用:征调医务人员赶赴一线等。征用和补偿是密不可分的,补偿应作为征用的合法要件。国家在采取紧急征用措施时,理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并告知公民相应的救济渠道,严格遵守补偿的标准、程序给予合理地补偿。

    三要依法进行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信息公开在突发事件应急中有着弥足珍贵的意义。政府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做到: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迅速准确地搜集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发布全国及本行政区域的疫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公布政府采取的各项应对措施,保障公民了解政府动态的权利。对于未能及时、准确、全面提供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故意发布虚假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紧急不避法治,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精神,依法进行防控,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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