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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云”执行 三天结案护公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振华  日期:2020/3/18 字体: [大][中][小]

    每一次执行都是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3月5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干警通过主动耐心释法,成功化解被执行人的心结,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仅用三天将案件执结。

    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了集体土地建苜蓿存放棚。2018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张某退还非法占用的400余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金12780元。随后,张某如期退还了土地并拆除了非法建筑,但是罚款却迟迟没有缴纳。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3月2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张某银行账户中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所以立刻对案件涉及金额进行冻结。一般来说,这件案子已经是“准” 结案了,只需等待15日之后扣划案件款就可以了,但执行干警却从另外的角度进行思量。“明明有能力却迟迟不履行,很有可能是被执行人心中不服此次处罚,强制扣划容易,但被执行人不仅心结难解,甚至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误解”,想到这些,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张某电话联系,希望通过释法让他重新认识处罚结果。

    “我国法律有规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除了退还占用的土地、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以外,可以并处罚款,处罚做出了就有强制力,是必须要执行的,如果没有惩处的力度,那我们的集体土地岂不是随便占用,就没有办法管理了……”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张某终于认识到处罚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提出要主动缴纳罚款,甘心接受处罚。

    3月5日,执行干警为被执行人办理了解除账户冻结的手续,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案件款,一件15天后的“准结”案件仅用三天时间就顺利执结。办案人员想当事人所想,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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