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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法院:积极推进“执转破”、有效化执行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丽丹  日期:2021/8/12 字体: [大][中][小]

    一、推动执行不能案件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有效化解“两难”问题。

   “执转破”案件是推动执行不能案件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有效化解“两难”问题的有力举措,一方面,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执行案件大量存在,由于执行程序不具有市场主体出清功能,导致这类本应及时出清终结的执行案件长期滞留在司法领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积聚了信用垃圾,引起了人们的不满。与此同时,由于认识观念、配套制度、社会维稳、政绩考核等因素制约,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数量寥寥。在这种情形下,从规则设计上积极推动执行不能案件进入破产程序,促使符合破产原因的执行 不能案件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市场出清,推动市场主体救治和推出机制的不断完善,既有利于化解执行困局,又有利于促进破产审判工作发展,能够取得一箭双雕的效果。

    二、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开展执转破案件是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实践探索,也是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在实现案件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效衔接的同时,有效的化解了“执行难”问题。

    三、加强执行法院与破产法院、同一法院内部立案庭、执行局与破产审判庭在执转破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司法效率。

    执转破涉及不同法院之间或者同一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处理不好,极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降低司法效率,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各法院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衔接,保证案件顺利进入破产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了司法 公信力。并且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渤海新区政府各部门在资产处置、维护稳定、税收优惠、手续审批、会议协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极大的压缩了案件审理期限,保障案件平稳推进。资产处置后,新投资者迅速盘活了“烂尾楼”,解决了上万户居民的居住问题,有效的维护了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四、完善府院联动,合力破除“瓶颈”问题。

    黄骅法院与渤海新区政府共同担当,府院联动解决瓶颈问题。为稳定购房户,黄骅法院主动向新区主要领导汇报,提出了按辖区分头化解的思路,将稳控化解任务分解到具体乡镇、居委会,在新区党工委支持下,群众情绪趋于稳定。根据法院建议,管委会集体决策不再简单拆除违建,而是对原规划进行微调,以实现楼盘价值最大化。渤海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支持下,法院与新区各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多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楼盘整体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最终以3.35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并顺利交付,烂尾项目实现了价值最大化,且先于破产案件盘活。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渤海新区政府同样给予了充分地协助。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清理“僵尸企业”,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骅法院站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高度,深刻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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