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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阿迪莱·阿卜杜克热木  日期:2020/3/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一场特别的选任破产管理人会议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氛围异常热烈。这次公开招募选任破产管理人互联网视频评审会,是该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并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创性地通过电子送达、互联网谈判等方式对报名机构进行评审。

    此次公开选取的是有关债权人申请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破产案件,系一起在当地有影响、法律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分散的企业破产案件。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人利益,选取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职业责任感强的管理人,该院前期在报纸及该院门户网站登载公告,向社会发出“招贤榜”,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18家符合资质的机构申报竞选。该院专门成立了由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喀什地区司法局及该院院领导和庭室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采取现场赋分的方式择优选任。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客观分数,根据申报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审查核定,一部分是根据各机构在线陈述情况现场赋分。

    互联网评审会议是此次工作的一大亮点,会议由该院分管院领导主持,在主审法官介绍案件情况、核对发言人员身份后,竞争性陈述开始,发言顺序抽签确定,各机构从如何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利益、如何组织协调人员、管理费如何计取三个方面一一陈述,限时发言三分钟,评委现场进行了赋分。在线陈述异彩纷呈,充分展现了各发言人的法律智慧和实践经验,给所有参会人员提供了一次学习交流破产管理经验的机会。此次线上评审,也有效避免了线下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的疫情风险。

    会后,根据评议结果,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了破产管理人的前三名顺序。其中第一名作为主选机构,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第二名、第三名作为备选机构。前者如出现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将由后者接替。

    此次公开选取工作的顺利推进,充分保证了人民法院中立裁判者的地位,也有效扩大管理人了选任范围,切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该院今后优质高效的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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