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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为修路闹纠纷 人民调解帮解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3/25 字体: [大][中][小]

    “谢谢政府来为我们主持公道,给我们解决了修建道路占地纠纷,我觉得这次调解很公平,我很满意。”3月23日,山北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保和村进行调解一起修建道路案件纠纷时当事人蓝某乐感激地说道。

    3月23日,山北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兄弟修建道路引发的纠纷,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得到平息,双方握手言和。2020年3月初,山北乡保和村村民蓝某益在通往自家一处开荒地上修建一段长7米宽3.5米的水泥路,准备在自家红砖厂(现已废弃)处动工建房,其兄弟蓝某乐、其嫂王某(夫妻)见状进行阻止,声称蓝某益修建的这一段水泥路占用了他们的土地,而蓝某益在修建水泥路时未向他们有过任何的沟通就擅自修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要求蓝某益将土地归还他们,不准蓝某益在其土地上建水泥路,双方发生纠纷,蓝某益则说自己以前已经用自己的土地和蓝某乐进行过置换,不存在占地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无奈之下蓝某乐到村委要求申请司法所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涉及纠纷的是空闲荒地,蓝某益的红砖厂在空闲荒地的腹地,蓝某乐到自己的红砖厂处要经过这块空闲荒地,原来是有一条大约0.5米的路到达红砖厂,路的旁边是一条大约2米的水沟(现水沟已填平),蓝某乐夫妇就在空闲荒地开荒种地,蓝某益修建的水泥路占用了蓝某乐夫妇开荒地宽1米长7米共7平方米。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调查了解、现场勘察图、双方地块的基本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进行调解。我们司法所所长王译课根据双方是兄弟这一层关系入手,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给涉事双方讲明作为兄弟,凡事要以和为贵,并引用三国时期著名诗人曹植的《七步诗》中的诗句“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讲明兄弟间的利害关系,希望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同时积极为双方争取利益以实现双赢,在我们所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蓝某益承认占用蓝某乐土地7平方米,蓝某益通过自家土地7平方米归还给蓝某乐作为赔偿,以现场埋砖为界定。经过劝解,双方同意了调解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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