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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4/30 字体: [大][中][小]

    本网讯(本网讯 郭彦华)按照酒泉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证机构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和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要求,肃州区司法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酒泉市阳光公证处开展了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财务专项检查和案卷质量评查两个方面展开。财务专项检查主要对公证处财务制度执行、财务规范处理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包括是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提取、缴纳公证赔偿基金等情况;2019年以来公证办证系统所录收费金额数据,与实际开支发票金额是否相符;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做到“一案一票”相符;有无坐收坐支和打白条、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案卷质量评查主要是按照《公证案卷质量评定标准》,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方面,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是否进行实质性审查把关,出具的公证书是否规范。涉外公证主要检查有无查核申请人的身份、提供证件材料的真伪,出具公证书是否符合格式,专用水印纸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委托公证主要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有无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有无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有无违反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民事合同(协议)类公证主要检查合同(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协议)签订是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检查边规范,确保通过专项抽查;二是进一步提升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厘清公证处财务管理风险点,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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