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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官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以“三个秉行”为己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俊亭 高峰  日期:2020/5/21 字体: [大][中][小]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人民法官行使着国家司法权,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是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基于上述认识,现就基层人民法官如何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这一问题,谈以下几点见解。

    一、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必须秉性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秉性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是人民法官的生命线,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点,必须把秉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司法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格守职责的首要政治品质,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

    现在,对党忠诚的问题对基层人民法官的考验越来越直接,比如,基层人民法官中的个别同志,有的受国内国外各种思潮、各种观点甚至各种奇谈怪论的影响,理想信念动摇,对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漠不关心,对各种错误思潮听之任之;有的做两面人甚至是多面人,嘴上一套、行动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有的甚至目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和规矩当作耳边风。面对这些问题,基层人民法官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决有力的予以纠正。

    当然,政治上的清醒不会凭空而来,必须以对党忠诚的赤心提升政治素养、锻造政治品格,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用政治理论培育品行。要实现这一目标,对基层人民法官来说,做好“五学五用”十分重要:一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历次全会精神进行再学习,用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司法实践中。二是对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再学习,用科学理论、特色思想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进行再学习,用经典理论武装头脑、陶冶政治品格。四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党史进行再学习,从党走过的风云激荡的历史中、从党开创和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中、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长期实践中,坚定党的领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武器,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知行合一的在司法实践中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五是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再学习,用铁规纲纪正身修身、规范行为,坚决做到党提倡的坚决响应、党决定的坚决照办、党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必须秉行忠于法律的敬业精神。

    人民法院所执行的法律和法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基层人民法官要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就必须以秉行忠于法律的敬业精神为追求,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严格认真、不折不扣的执行好。

    严格认真、不折不扣的把法律法规执行好,必须在有举、有措、有作为的路径上去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标这一要求,基层人民法官应当深切地感到,要把法律法规实施好,必须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在坚持职业本色上下功夫。坚定法律信仰,时时刻刻维护法律,事事处处讲法用法;持之以恒学法,全面理解和掌握程序法、实体法和新的司法解释,理清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做到通晓法律、对法律精益求精。二是在坚持公平正义上下功夫。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加强审判研究,紧扣司法实践,认真分析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使用不当、裁判有失公平、案件久执不能等问题形成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打破思维定势,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坚决克服“坐堂办案”、“凭老经验办案”等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举措,做好提升案件质效大文章;突出自己在执法办案中的主导性作用,通过相互之间对审判运行中送达、审限、庭审、宣判及法律条文适用、裁判文书制作等节点工作的相互提醒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倒逼案件质效的提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优化案件调解、案件速裁、简案简审、繁案精审的方式和方法,让它们成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推手;以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为主线,聚焦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实施、执行威慑机制功能发挥、打压执行老赖生存空间、开展百日执行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宣传造势力度等工作,在用足执行法规、联动共振发力、营造执行氛围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执行工作更显公平和正义。三是在坚持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铁规钢纪,增强自身免疫力;认真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让制度规定成为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的高压线;积极深入地投身“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常规和专题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并把各种集会、例会当作廉洁教育的“大课堂”和“小课堂”,在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程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以法院组织的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突击督察为活动为结合点,严格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在坚持敬业奉献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法院工作无小事理念,把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贯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自己敬业守责;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养成“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守护好法院人的精神高地;认真执行法院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对分内分外事,都要以团结协调、雷厉风行、事不过夜的态度,扭住不放、一干到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好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用心办案、尽心办案、精心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积极投身司法实践锻炼活动,在巡回审判、审判五进、诉调对接、诉源治理等工作中当主角,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面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重、急事难事叠加等现实,敢于直面问题,努力做到在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关键时刻顶得上、危急关头豁得出;正确认识苦和乐、得和失的关系,在“不待扬鞭自奋蹄”精神境界中,不图名、不图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做好工作。

    三、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必须秉行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基层人民法官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中,必须秉行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是基层人民法官的崇高使命。

    在新时代新征途上,基层人民法官秉行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必须是积极的、主动的,必须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让司法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获得支持为落脚点,因此,做好“十要”十分重要:要倾心掌握民情,通过携卷下访、巡回审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做好畅通民情的信息员;要倾心解民之忧,通过干警包村入户、走访座谈,掌握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问题,并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要求,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员;要倾心掌握政情,通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的实事大事,掌握政策在人民群众中的反响,为党和政府当好助手和参谋,做好党群互动的落实员;要立足诉讼服务,让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暖民心;要拓展审判便民工作法,让就地办案、假日执行等做法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要广泛开展诉讼调解工作,让群众在温心调解、诚心调解、耐心调解的氛围中感受司法的亲和;要能动开展定纷止争工作,强化人民法官矛盾纠纷调节器作用,通过简案简审、繁案精审,给力息诉止争;要打破思维定势,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既要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又要权衡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对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的案件,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特事特办,避免机械办案;要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工作,以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坚决纠正“六难三案”和“四风”问题的新态势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和正义。通过“十要”,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作者: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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