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这起曾引发舆论风暴的案件,以其法律层面的标杆意义,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从案发到终审落槌,这场司法实践不仅完成了对个体罪责的审判,更在更深层次上完成了对中国社会性别观念与法治文明的双重叩问。
一、法治利剑破除婚约迷思
2023年5月2日,阳高县某小区内,27岁的席某某在婚房中强行与未婚妻发生性关系。当被害人明确表示“等结婚后再说”,施暴者却将婚约视为性权利的通行证。监控录像记录下骇人细节:受害者逃至13层呼救,被拖拽回14层;窗帘被撕扯焚烧,手臂留下淤青。这些物证与DNA鉴定、电话录音共同构成完整证据链,彻底击碎“自愿发生关系”的辩解。
二审判决书中,审判长以“七问七答”直指核心:订婚不是性同意的默示契约,彩礼不能兑换性权利,处女膜完整与否更非罪与非罪的标尺。当司法机关明确“性同意必须当下、明确、自愿”,实质是在宣告:任何将女性身体物化为婚姻附属品的观念,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背离。
二、舆论漩涡中的观念撕扯
案件审理期间,社交媒体上演着荒诞的认知错位。部分自媒体炒作“女方设局骗婚”,将彩礼退还曲解为“心虚”;“给了18.8万彩礼凭什么不能睡”的暴论,暴露出将女性性自主权异化为交易筹码的陈腐思维。这种认知偏差,恰是传统婚俗中“贞操溢价”规训的现代投射——当女性被默认为家族间交换的“性资源”,其身体损伤便需通过婚姻契约“止损”。
司法机关的应对堪称典范:通过17项证据链逐条批驳谣言,以“案发后女方亲属仍希望促成婚姻”的细节,揭露传统婚俗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这种信息公开,不仅是对真相的捍卫,更是对公众媒介素养的再教育。当最高法将此案纳入案例库,实质是为全境法院提供裁判指引:在亲密关系中,违背意志即是越界,婚约绝非挡箭牌。
三、司法革新重塑社会认知
案件的辐射效应远超司法领域。在山西某三线城市,婚介所开始将“性同意教育”纳入婚前辅导;基层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明确要求签署《性自主权告知书》。这些改变印证着法国思想家福柯的论断:真正的规训不靠暴力镇压,而需重塑社会认知。
最高法案例库的裁判要旨直指要害:泄露不公开审理案件信息者将担责,这为受害者筑起隐私保护墙。当法律斩断“彩礼买断性权”的虚假因果,实则是为现代社会奠基——婚姻应是自由意志的合意,而非暴力的遮羞布;身体应是权利主体,而非交易筹码。
四、文明进阶的漫漫长路
案件终审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当受害者需以烧窗帘、光脚呼救自证反抗,暴露出社会认知的滞后性。美国学者卡罗尔·帕特曼在《性契约》中的警示犹在耳畔:传统婚姻本质是性权利的私有化契约。要瓦解这种认知,需将性同意教育嵌入家庭伦理、学校课程与大众文化。
山西订婚强奸案的终极价值,在于它像一柄锋利的手术刀,剖开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病灶。当法律明确“性不可被婚约捆绑”,当司法实践拒绝“谁受伤谁有理”的庸俗正义观,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治的进步,更是一个文明社会对人性尊严的郑重承诺。这承诺提醒每个个体:真正的婚姻自由,始于对“不”字的尊重;现代文明的基石,是让每个“不”都无需以悲剧为代价才能被听见。(作者单位:昌黎县荒佃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