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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县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詹钧名  日期:2020/5/26 字体: [大][中][小]

  

  中国法冶网讯(特约记者 詹钧名)5月26日,湖北蕲春县人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上,9家部门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

  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湖北蕲春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法一条例”。在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紧扣长江大保护、环境质量改善、公众身体健康、土壤污染防治与永久利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湖北蕲春县政府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项目科研、初查等前期投入。目前,已争取大同镇葛山村矿山和仙人台矿山、蕲春县农药厂原银山厂区、青石镇白鸡尖原砒霜厂、刘河镇石鼓冲铁矿等土壤污染治理项目7个,中央专项资金达1.157亿元。储备蕲春县农药厂原银山厂区二期、豁口路蓄电瓶厂、刘河张桥原金矿周边农田治理项目3个,申报资金5.5亿元,蕲州镇恒丰村土壤治理项目被国家列为示范项目。

  会前,湖北蕲春县人大组织执法组人员参加“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随后,执法组人员深入到该县蕲州镇恒丰村土壤污染治理现场查看,充分肯定了专项治理资金取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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