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网讯(记者詹钧名 通讯员田 瞻)至4月19日,湖北蕲春县长江禁捕刑事立案3起,没收非法钓竿100余根,劝退垂钓人员1000余人。
4月18日上午10时许,湖北蕲春县蕲州镇派出所民警便装巡查长江蕲州段,在蕲州江段南门码头附近,将正在该处非法锚鱼的李某抓获。
蕲春县渔政部门鉴定,该人员是在长江禁捕水域、使用非法钓具的行为,已够刑事立案标准,在办理完鉴定、案件移交等法律程序后15时正式立案,从抓获到立案仅5小时不到,这是湖北蕲春又一起涉渔刑事案件。
为长效推进长江禁捕工作,近日,蕲春县专门召开禁捕工作推进会议,把执法资源予以整合,各部门实行联动机制。蕲春组建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参加的联合执法专班机制实施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这起案件从抓获到立案仅5小时。乡镇派出所、综合执法中心、市场所联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
根据水位和季节特性,湖北蕲春县长江禁捕工作专班,实行“5+2”、“白加黑”,对重点时间段仔细研判,“错时错峰”精准执法,至目前,刑事立案3起,没收非法钓竿100余根,劝退垂钓人员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