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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自我重塑人生 悔过自新警醒他人
东南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6/11 字体: [大][中][小]

  

  6月10日,东南街司法所在汉唐南社区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特别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行说法的主讲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而是在辖区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戴某某。戴某因挪用资金罪于2016年1月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于同年同月到东南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现身说法会上,“我在公司财物部工作期间利用便利挪用公款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想营利之后尽快把窟窿补上就行了,现在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了”。戴某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用朴实的语言、真实的案例总结了自身犯罪原因,动情地讲述了自己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重获自由的感激之情。“这件事情是我一生的警示,侥幸心是一颗定时“炸弹”害人害己,在我们服刑人员当也有喝酒开车被判刑的,喝酒开车真不划算,奉劝大家以后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有赌博被判刑的,它或许让你躲过今天,但绝不会让你躲过明天。所以,在今后任何工作中,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处处保持清醒头脑,我们一定要通过这次社区矫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时,他呼吁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要好好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摒弃侥幸心理,摆正心态,自觉接受监管教育。戴某的发言引起了在座社区矫正人员的共鸣,纷纷表示一定要珍惜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机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珍惜矫正机会,坚决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踏实做人,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融入社会。

  此次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东南街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意识、改造意识,巩固了教育矫正效果,杜绝重新违法犯罪,提高了矫正质量,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作者单位:肃州区东南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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