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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有用 宣传民法典有责
——禹城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学习民法典专项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建芬 徐克更  日期:2020/6/28 字体: [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今后律师办理民商事案件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也是全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法律遵循,学习民法典是律师的任务,宣传民法典是律师的职责......”,禹法律师事务所刘亮律师说。

    为推动民法典实施,提高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6月26日禹城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主题为“学习民法典有用 宣传民法典有责”的律师民法典专项知识学习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包括禹城律师行业全体党员律师、禹城市4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禹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工作人员。

    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唐一军部长的署名文章《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 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党支部负责人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会人员围绕“有用有责”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针对专家对民法典权威解读,从律师专业角度分析民法典的颁布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发挥党员律师和骨干律师带头作用,引领学以致用、常学常新的新风尚。

    会议上,律师党支部负责人提出:党员律师、律所负责人要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提高认识,特别是提高对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带头加强学习,做到通读条文,学深悟透。三是带头加强宣传,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利用一切机会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居民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意义,宣传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倡导全民学法用法氛围。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带领全体律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优秀律师、讲优质法课”活动,将学习宣传实际行动落实到服务民营企业当中去,落实到法律顾问工作当中去,落实到依法执业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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