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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新新:对山寨食品说“不”,人人有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回新新  日期:2020/7/17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许多山寨食品充斥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成为山寨食品的主要集散地。这些产品的外观和正品极为相似,价格却要便宜很多,质量也难以保障。

    山寨食品之所以在农村地区泛滥,一是农民对假冒伪劣食品识别能力有限,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在农村地区存在监管缺位,三是山寨食品价格低廉,能够满足部分人群的既体面又便宜的消费需求。

    山寨食品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治理山寨食品刻不容缓。

    从根本上解决山寨食品问题,关键在于企业诚信自律、部门监管到位、社会群防群控三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自律,诚信经营。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到底是产出来的。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担负着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防线的重任。企业要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自觉做到生产过程不掺杂掺假,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将“规范生产、诚信经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始终。二是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应严字当头,不断扩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主动向山寨食品宣战。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打,彻底铲除山寨食品滋生的土壤。三是社会各界应群防群控,合力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制售山寨食品的从业者,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朝失信,终身不得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

    加大对农村地区山寨食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山寨食品的防范意识和认知水平。畅通对山寨食品的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不断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沧县大褚村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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