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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少妇以恋爱为名 诈骗男子钱财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敏华  日期:2020/9/30 字体: [大][中][小]

  柳江一女子姚某隐瞒已经结婚生子的事实,与他人发展恋爱关系,并以结婚为由骗取钱财。最终,姚某自食其果,不仅要退还违法所得,还被法院判处刑罚。

  2019年9月初,小张(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姚某,并互相添加了微信,不久之后二人开始交往。然而,小张眼中看似美好的恋情,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姚某其实早已结婚多年,与小张相识却是偶然。在两人发展成恋爱关系后,姚某以结婚为诱饵,在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间,多次以买墓地、办母亲后事、学美容、买手机、还房贷等理由骗取小张的钱财,共计4.8万余元。

  今年4月,小张发现姚某的态度有所转变,且询问结婚一事时也被姚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通过向他人打听发现姚某早已结过婚,小张这才猛然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事后,姚某已由亲属代为赔偿小张的所有损失,并取得小张的谅解。

  柳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姚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赔偿并取得小张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全案,判处姚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正在寻找伴侣的单身男女,在与对方接触的过程中,要持审慎态度,多进行理性分析,不要一味听信对方的花言巧语,从而影响、降低了自己对事实情况的判断分析,导致掉进对方的“温柔陷阱”。(作者单位: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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