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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 化解纠纷助执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东东  日期:2020/10/24 字体: [大][中][小]

  10月20日,镇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深深的感受到了少数民族兄弟间的团结互助,也感受到了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被执行人刀某某,是云南省镇康县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村寨的一位淳朴农民,因未及时履行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最后一期,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被申请人刀某某支付建房款18754元。法院通知刀某某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材料后,刀某某表示因资金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案款,请求宽限些时日,一定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向其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意了其请求。

  9月11日,执行干警口头提醒、督促刀某某履行法律义务,虽然被执行人刀某某在电话中态度积极,但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遂前往其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在与其交谈中得知,其父亲重病卧床不起,家中甘蔗尚未到砍收时节,经济负担过重,暂时无力全额履行,也不愿给亲属过多担忧,但一定会尽力。在干警核实完情况,考虑其情况特殊,且在看到其家中院墙上显眼的“家训”后,主动让其照顾好家人的同时也要尽力履行好法律义务,再次强调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刀某某在三日后联系干警,主动履行了3000元案款。

  中秋节过后,执行干警于10月9日再次联系刀某某,得知其父亲刚刚过世,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暂不强制执行,安抚刀某某先按照相关规定和当地民族风俗处理后事。时间来到2020年10月20日,当干警联系刀某某得知已处理完相关事宜,执行干警再次到其家中与其释法明理,刀某某当即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属于职责所在,也给了我很多时间和机会,更考虑了我的家庭情况,这段时间我也很困难,但是年底我的生活就变好了,这样,我打给亲戚一个电话,今天绝对能履行完”。随后,刀某某仅向亲戚打了一个电话,就凑齐了15754元案款,其邀约上亲戚,在干警的陪同下一起到银行将案款存入法院执行账户,履行完了全部的法律义务。

  近年来,镇康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尊重民风民俗。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坚持多措并举,刚柔并济,让善意文明的执法方式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依法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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