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营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先行调解一起工人坠亡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敏  日期:2020/10/27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8月17日7时许,鲜某某在为营山县某农业开发公司拆除旧办公楼屋顶彩钢棚时不幸坠楼身亡。随后,死者鲜某某家属与该公司之间就鲜某某的死亡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由此,死者鲜某某家属与农业公司发生冲突,多次到公司“讨要公道”,并造成公司的设施和物品损毁。对此,该公司多次报警处理,但未能成功化解矛盾纠纷。随后,该起矛盾纠纷被诉至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将该案分配给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进行具体承办,并于9月2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先行调解。经过调解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轮协调,被告公司同意先行赔付15万元;死者鲜某某家属则同意将逝者安葬,以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9月28日,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后续审理事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鉴于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在矛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选择以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他的不理智的私自“讨公道”举动不仅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和谐化解,甚至会带来其他不必要的损失或者触碰法律的底线。(作者单位:营山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