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社会管理详细内容
钟语微:以法治思维助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钟语微  日期:2020/11/7 字体: [大][中][小]

    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乡镇政府与农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经常,面对的行政执法工作最具体,头绪多、事情杂、任务重。因此,切实抓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提高乡镇的行政执法能力,用好行政执法权力,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但是乡镇政府在综合行政执法上却权责不匹配。权责法定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而权责匹配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但就乡镇政府而言,却时常面临权责不匹配的问题。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低层级的政府,在法律层面的权力非常有限。另外乡镇干部依然存在法律知识欠缺。突出表现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全面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准确。除此之外,依法执政本领不足。一些乡镇干部想问题、作决策时依然习惯于传统的人治思维和方式,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导致在执法中出现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

    因此必须以提高法治思维助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提升。首先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环境。针对当前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环境较差的现状,有必要在乡镇政府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和重点工作,制定普法规划,明确普法内容,建立健全。应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将普法工作责任具体到个人。其次,要规范乡镇政府的执法权力行使,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举措,应当严格规范乡镇政府的重大决策行为,推动乡镇政府实现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要规范乡镇政府的权力行使,还应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以及让公众有更多的参与机会。最后,要积极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两平台”为依托,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高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河北省任丘市梁召镇人民政府)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