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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行动!喀什中院开展宪法宣传周“与法同行” 宣讲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翔  日期:2020/12/4 字体: [大][中][小]

今年的11月30日-12月6日
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的宣传周主题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12月2日,喀什中院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喀什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同志围绕《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统领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为主题进行宣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干警群众宪法意识。中院在家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中层领导和干警代表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喀什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从把握民法典的法律地位、深刻理解民法典的修订历程和主要特点、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习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等五个方面,结合喀什中院工作实际,就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进行深入讲解。

     会议强调,一要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执法办案与民法典的普法紧密结合,立足审判岗位,充分运用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对接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需求,真正让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二要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岗位练兵”、落实“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1+N工作”、审判实践等工作紧密结合,将民法典的学习作为常态化“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在走访企业、组织座谈、提供服务中宣传落实民法典的新理念、新原则、新内容,在推进“1+N”措施的过程中最大限度体现民法典在促进权利平等、交易便利、财产安全、生活幸福等方面的价值追求。做好新旧法衔接适用工作,注重收集民法典贯彻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审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三要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依法履职,加大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力度,筑牢权利保护的法治屏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增强多元解纷能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把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真正将纸面上的《民法典》转变为生动的审判实践。

    会后,中院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宣讲内容再学习再讨论。通过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中院干警中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干警纷纷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常学常用常新,切实提升运用《民法典》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的实践能力。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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