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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峰:推进乡村振兴,既要求变,又要不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卢志峰  日期:2021/1/30 字体: [大][中][小]

    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国“三农”工作重心正在进行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实现与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接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在政策方面既要求变,也要不变,才能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稳步推进。

    既定政策要不变。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各地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优化、细化各类帮扶政策,保持机制、政策和工作的整体平稳。不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不返贫。针对脱贫群众要始终如初确保其收入提升、生活提质,同时,各类产业帮扶政策、异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两不愁三保障”兜底政策等等,要始终落实好、坚持好。“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党员干部要摒弃“终点交棒”思想,继续扑下身子,将脱贫群众“扶上马再送一程”。各项帮扶政策,要在确保整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效果好、可持续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这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政策延续要求变。全面乡村振兴就是要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围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出台扶持政策,聚焦新兴农业产业,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农业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要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下乡,以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价值取向,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引擎。“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民全面发展。要抓好教育扶贫,推动人才下乡,强化科技支撑,让更多的农民成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让亿万农民在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获得实惠。

    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准确把握政策上的“变与不变”,统筹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使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泊头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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