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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调解当天结案,经济赔偿当场兑现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冯胜骅 吴磊  日期:2021/2/8 字体: [大][中][小]

    “谢谢人民调解员,谢谢,你辛苦了!这么大的年龄,中午就没有休息,回家去吃了饭就立即到办公室的来给我做《人民调解调查笔录》,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拟定《人民调解协议书》。从我提出申请人民调解,到你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结束,不到一天的时间就顺利地调解了我与被申请人冯某某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真心的感谢您!”02月07日,申请人邹某某和儿子邹某某,在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大门前,满脸笑容的握住人民调解员的双手、心情非常激动的将崁壤有“人民调解当天结案,经济赔偿当场兑现”黄色字样的红色锦旗,亲自赠送给调解六室的人民调解员,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表达谢意最平常和简单的方式,致谢人民调解员快速度的圆满调解了他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纠纷。

    在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大门前的人行道上,据本人身损害经济赔偿纠纷的申请人邹某某告诉我们,他的这一件人身损害经济赔偿纠纷,已经拖延了半年多的时间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那个部门?怎么给予赔偿?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他到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来,找到了人民调解员,给予了咨询指导,决定进行人民调解。没有想到,在人民陪审员正在修正《人民调解协议书》时,还没有正式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之前,在人民调解员吴某某和冯某某的亲自见证下,被申请人冯某某就将赔偿款当场一次性的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予了我。

    在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案件速裁庭,这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刚刚完毕,被申请人冯某某就主动的走到申请人邹某某的面前,当场握手言和。申请人邹某某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心情十分的高兴。

   在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调解六室,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经办人民调解员介绍说,申请人邹某某是广安市邻水县人,被申请人冯某某是自贡市旭阳县人。2017年05月,申请人邹某某就到被申请人冯某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工地做工作,是做勤杂工的,安排什么工种,就做什么工作。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做一天时间得一天工资,一天工作8小时得160元工钱。被申请人冯某某,特别关心职工的人身安全,给予职工购买了人身安全保险。在2020年7月21日13:40时左右的时间,申请人邹某某在被申请人冯某某承接的江西省进贤县的某某工地上做焊结工作时,因为焊结处断裂的原因,造成高空坠落受伤。申请人邹某某受伤之后,通过在江西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头皮裂伤,失血性休克,经过住院治疗14天,建议出院休养,经过广安世纪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申请人邹某某申请进行人民调解,要求当事人冯某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给予经济赔偿,推荐他找专业法律工作者给予计算了相关的赔偿金额。由于经济赔偿数量产生意见分歧,调解六室的人民调解员,通过“背靠背”的微信和电话交流沟通,“面对面”的进一步调解协商,“问答式”和“争辩式”的认定事故事实、划分主次责任、明晰赔偿项目、明确计算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反复的进行调解,终于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达成了一致意见,顺利地解决了此件经济赔偿纠纷。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成功调解,凸显了邻水人民调解工作“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三高”风格专利!(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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