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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鞭炮“炸”出的被执行人
——-河北孟村法院春节“不打烊”和解欠款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1/2/22 字体: [大][中][小]

    “吴法官,我没有想到春节你们也不休息,还会找到我,而且来的这么快,我马上让家里筹钱履行义务,拜托你们就别在公安机关因为我私自放鞭炮拘留我以后再拘留我了”被执行人张某说道。

    2021年2月13日9点多钟,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闻警即动,充分发挥执行干警快捷迅速的优势,在盐山县公安干警配合下,成功“网住”被执行人张某,并最终将案件和解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2019年9月被执行人张某因为生意上的需要,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4万元,当时约定2个月内还清,可借款当期后,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约定还款,申请执行人李某多次追要,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0年1月将被执行人张某起诉到孟村法院。孟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支持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执行人张某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4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20年7月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孟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吴玉超通过执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吴玉超又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均未见到被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无法提供任何线索,案件陷入了执行困境,经征求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意见,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2月13日早8点钟,春节放假正在家休息的执行法官吴玉超与家人收拾屋子。值班的执行指挥中心干警接到盐山县公安干警打来的电话,称孟村法院的被执行人张某因为违反河北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私自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在录入信息时发现是孟村法院被执行人,考虑被执行人张某一直以“失踪”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希望孟村法院办案干警尽快来协调一下案件。为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吴玉超向分管执行工作的的院领导高学中做了汇报,分管执行工作的的院领导高学中马上在微信群里召集值班的执行干警紧急集合,赶赴盐山县。

    执行法官吴玉超带领4名执行法警,到达盐山县后,被执行人张某并不配合工作,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吴玉超向被执行人张某宣读了《拘传决定书》,在和盐山县公安部门干警办理完手续,保证了被执行人张某再被公安机关拘留期满后,不被释放,会继续被法院拘留。并向盐山县公安干警表示感谢后,准备返回那一刻,被执行人张某愣住了,做梦都没有想到,法院的执行干警会这么迅速,对他进行拘留。

    沉默了数分钟后,被执行人张某猛地抬起头对执行干警说:“我现在拿钱行吗?拜托你们给做一下申请执行人老李的工作,能不能和解解决”执行法官吴玉超坚定地回答她“可以,只要你能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解解决,我们可以马上释放你……”。随后,被执行人张某通过微信和电话开始四处筹钱。

    截止到16时30分,被执行人张某缴纳了3.3万元执行款后,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和解解决。

    接下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笔者感言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禁燃禁放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切实加强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管理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但也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时机。为了保障诉讼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建立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备勤制度和长效机制,有效配合临控,实行“1+1+4”执行备勤模式,即做到1名执行员额法官备勤、1名机动,4名执行法警协助模式。打通了被执行人难找中梗阻,为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增添了“千里眼”,有力提升了法律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在此也希望被执行人们在失眠的夜里想一想,在睡眼朦胧的清晨好好考虑考虑,一辈子不短,人生在世,不要提前透支自己的信誉。当今社会失信是最大的破产,一定要守住自己的信用,因为它比金钱还贵重,当信用没了,也就意谓着你的人格破产!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毁了自己及家人,值吗?奉劝那些被执行人务必算好失信成本,打消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荣誉,勇于面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不要玷污自己的信誉。做一名坦坦荡荡、受人尊重的诚信者,不要变成一个东躲西藏、被人耻笑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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