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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点赞“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的柔性抓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磊  日期:2021/8/2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浙江苍南县一男子因犯事被民警找上门。当其中一位民警准备给男子戴手铐时,另外一位民警见该男子年幼的女儿站在一旁,说道“不铐不铐”,并让男子配合一下。之后,民警又担心女孩一人独自在家不安全,于是将女孩也带到派出所,等到女孩亲属回家后,再将其接回家。

    每个人都兼具多个身份,在法律场域该男子是一名嫌犯,在家庭场域他是一名父亲。很少有父亲不在意自己在女儿心中的形象,哪怕他是一个嫌犯。而天真、纯净的孩子,如果遭遇“父亲被当面抓捕”,难免会给她稚嫩的心灵带来创伤。抓捕嫌犯是警察的责任。然而,面对嫌犯未成年的女儿,警察不愿意当面抓捕嫌犯,而是想方设法维护父亲在女儿心中的形象,尽量不给未成年人留下心理阴影和精神创伤。

    “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的柔软与细致,不仅没有损伤法律的权威,反而让法律在执行过程中更有人情味、更有人性温度。抓捕嫌犯,警察们完全可以用制度、规则、职责来为铐手铐的执法行为寻找理由,但他们在公共规则与保护未成年人之间寻找缓存空间和过渡地带。警察们“不铐”的善意和温情,嫌犯自然心领神会,双方在女孩面前进行了一次善意的“表演”、一次良性互动。“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既保证了抓捕任务的顺利完成,也用善良呵护了嫌犯作为父亲的自尊和女儿的心灵。法国社会学家福柯认为,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治理从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柔和、间接的教化模式过渡。

    张弛有度、刚柔并济,在“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让公共规则在执行中更加灵活、更具可操作性,见证了公共部门价值排序的重塑与人文关怀的提振。柔软不是软弱,公共规则需要在执行中落到实处。而懂得将心比心,对嫌犯及其家属有着人性化的考量和基本的情感温度,“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的柔性抓捕,显然值得点赞。(南皮县大浪淀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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