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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滔:开启了中欧班列高效运行的“加速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冷滔  日期:2021/9/16 字体: [大][中][小]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亚欧货运市场需求大量增加,但全球航运、空运受阻不畅,中欧班列成为陆路运输的大动脉。为提升中欧班列通行效率,进一步畅通向西开放国际物流大通道,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海关总署创新提出“铁路快通”监管模式,采取有效精简海关通关手续,提升监管效能,打通中欧班列开行地与口岸地的海关作业环节,优化服务等重要举措,开启了中欧班列高效运行的“加速器”。

  中欧班列现已成为陆路运输的“大动脉”,更是沿线国家深化务实合作的重要载体,“铁路快通”中欧班列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的正式发运,标志着乌鲁木齐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迎来发展新机遇,集聚辐射效应加大。新疆本地商品氯化聚乙烯、百货等出境至德国和奥地利,进境班列装载汽车零配件、不锈钢制品等商品,从德国发往重庆,寓意业务适用覆盖面不断得到拓展,推动了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工作向纵深发展。

  实施“铁路快通”模式,有效改善了内陆物流组织,提升了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物流企业感到通关更加便利、运输效率得到提高。企业能够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开展“铁路快通”业务,铁路部门按照规定可提前向海关传输铁路舱单电子数据,海关只需通过对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实现对铁路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无需企业另行申报并办理转关手续,极大地压缩了班列在口岸站的停留时间,助推物流大通道更快、更畅、更安全,切实提高班列在口岸站的运输效率。

  快通上线前,海关监管对象为班列所载多个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每次通关时,需要审核的人员及企业信息大,消耗时间长,通关效率低。快通上线后,海关监管对象由原来的一对多变为一对一,即仅限各地铁路运营企业。同时,运营企业、铁路部门、海关,三方还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线上进行物流数据的互联共享,畅通物流信息链,实现对中欧班列载运货物的协同监管,促进信息匹配、闭环管理和资源协同,不断提升口岸通关监管效能。

  “铁路快通”模式的实施,确保中欧班列运输通道更加畅通,通关效率更高,提升了口岸通关监管效能,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续写“一带一路”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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