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石卡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租赁引发的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做到了案结事了、气顺人和。
石卡镇大岩村的陆某与贵城镇的韦某于2011年签订租地协议一份,约定自201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16日将陆某的0.986亩土地租赁给韦某经营使用,地租为每亩1250元。2021年1月16日协议到期后,韦某未按协议约定对陆某的土地进行复耕复产,陆某多次要求韦某复耕未果后,双方产生纠纷,于2022年3月21日来到石卡司法所申请调解。在了解情况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石卡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情说理说法教育,要求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多考虑日后发展。最后韦某同意在十日内对陆某的土地进行复耕,并支付拖欠陆某的土地租赁费6042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稳定是基础,石卡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化解难题,赢得群众的信赖,有效地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石卡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