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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赔偿引争议 多元化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鑫  日期:2022/3/23 字体: [大][中][小]

    南江县司法局在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中主动作为,近日,光雾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山林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8年当事人朱某与石龙沟村二社签订《寨坡乡森林康养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土地、青苗、林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协议》,并约定补偿费用。后朱某某认为该山林属于自己所有,朱某与朱某某因补偿费用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无满意结果。

    2022年3月12日光雾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案,并组织调解员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对当年的村社干部、知悉群众以及林业部门等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阐述和争议焦点,了解纠纷症结所在。调解中,调解员拿出证据摆事实,同时运用法律进行深刻剖析,断深入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在基层出现的矛盾纠纷中,土地山林纠纷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多属历史遗留,存在时间久、取证难等问题,给调解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调解此类纠纷要及时找准突破口,提升调解效率,必须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运用法律思维,有效识别;二是充分运用真情实感,逐一击破,既要抓住案情细枝末节,也要找准关键点有效突破。(南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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