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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调解能力,促进社会稳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爽  日期:2022/5/26 字体: [大][中][小]

    我们常说,人民调解是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2022年新民诉法将司法确认范围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扩大到“依法确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那么今后我们就可以说“基层调解是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了。不久前,最高院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提到,2021年,全国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分别是2018年的48倍和18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基层调解为司法系统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解决纠纷方式的选择,进而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基层调解中,从国省市到县乡村的纵向结构基本完善,但在横向结构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尚为薄弱。想要提升基层调解能力,就要努力建构和发展行业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和仲裁制度。行业调解制度结合具有区域性、生活性、基层性、伦理性的人民调解制度以及跨行业的仲裁制度,共同形成一个立体的、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以此来替代诉讼,有利于当事人更便捷、更高效、更和谐地解决矛盾纠纷。

    首先,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行业调解的约束力,避免行业管理与地方的冲突,做到诉源科学分类,不同纠纷对症调解;其次,要充实人民调解组织,提升调解人员的基本素质,尤其要将行业调解交给专业人员;最后,推进仲裁制度改革,结合鉴定制度、公证制度的发展完善,为纠纷解决提供“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总之,多措并举,整合资源,才能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筑牢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河北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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