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行业法治经济法治详细内容
李秋凯: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秋凯  日期:2022/7/31 字体: [大][中][小]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坚持党建统领,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路,把群众组织起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用坚强的战斗堡垒推动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不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抓牢“党支部”这个核心,把准合作社发展方向。既要建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头雁效应”,又要提高基层带头人队伍政治素养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履职能力。确保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坚强领导下,将党支部政治引领、合作社抱团发展、群众能动作用等要素有效融合,集中资源要素实现抱团发展,切实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打造成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红色引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示范样板,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平台纽带。

  抓牢“兴产业”这个根本,选准合作社发展路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村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切实防范一哄而起,盲目决策,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增加村级债务的风险。可以成立生产型合作社。指导产业基础较好的村,成立由党支部领办生产型合作社,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可以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收入实现土地流转有租金、就地打工有薪金、集体分红有股金,实现村集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互利共赢。可以成立服务型合作社。指导资源禀赋较好的村依托临近企业开展劳务输出业务,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抓牢“利益链”这个引擎,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合作社保持旺盛生命力,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积极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密切与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关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各地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进一步强化村集体与群众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带动村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实现“组织有作为、党员起作用、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