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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现的特点及完善建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2/11/1 字体: [大][中][小]

    “断卡”行动的开展,全面激活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的适用,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2021年以来审结的12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分析,此类案件呈现四方面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上涨。2020年-2021年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为3件、12件,2020年底“断卡”行动以来侦破的该类案件陆续进入起诉阶段,造成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二是犯罪主体多为低收入青年。2021年以来,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15人,其中无业人员6人,30岁以下被告人8人。被告人文化水平低,对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犯罪认识不足,盲目追求低投入高回报,引发犯罪。

    三是犯罪行为方式隐蔽。通过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进行犯罪的案件8件,当事人通过即时通讯APP等社交平台或私人搭建的网站、“跑分”APP平台进行交易,无须实名认证,无固定犯罪场所,查处发现难度大。上游犯罪查实后,追踪银行流水为该类案件主要发现方式。

    四是适用缓刑从严。对此类犯罪从严打击态势造成实际裁量中量刑严格。2021年生效案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缓刑1人,该罪名缓刑适用率远低于整体水平。

    建议

    一是提高法官专业素养能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花样层出不穷,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同时依托移动终端载体犯罪,衍生出电子术语,法官要有专业功底的同时还要有缜密的逻辑判断力、娴熟的电子应用技能和广博的认知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搭建“联动链”,健全与金融、通信、互联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案件会商、线索流转、侦查指导、网络监管、追赃挽损等工作的衔接,借力网监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着力解决办案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对案件的研判,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力度,共同探索建立整治平台,熟悉掌握新业态、新技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做好司法应对。

    三是加大对犯罪分子监管力度。针对缓刑期犯罪分子,公安、司法、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社会监管、社区矫正力度,密切关注动态、加强心理干预,及时正向引导。

    四是加强司法延伸,依托司法建议、走访等方式,提示常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风险隐患,助力信息网络行业清源。注重提高群众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宣传,多形式、多角度揭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作案套路,提高群众能力。同时,全社会齐抓共管,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凝聚全社会法治价值共识,进一步挤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生存空间。(孟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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