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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法雨:“路见不平”可以曝光,但要守住法律底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狮城法雨  日期:2022/12/22 字体: [大][中][小]

    “因为插队起纠纷,两家人大打出手,其间有小孩一直在哭着喊爸爸妈妈……”近日,一网友用手机拍摄一则多人打架的视频,将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并打上“反对一切暴力行为”等标签。该视频短时间内评论数过万。近年来有不少社会热点事件都是通过类似的曝光视频,被公众知晓,如“高铁霸座男”等。(见12月16日《法治日报》)

    对社会上的一些“不平事”,人们可以通过围观、谴责、调解、制止、曝光、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干预,但应该守住法律底线。即便一些人做出了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必要的尊重和保护。《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曝光“不平事”通常涉及他人的肖像,这种曝光往往难以被定性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如果清晰呈现了相关人员的肖像信息,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有些人在曝光“不平事”时,还有截取片段、以偏概全甚至添油加醋、恶意剪辑、歪曲事实、乱贴标签等问题,对被曝光者构成了侮辱、诽谤,甚至引来网络暴力。还有人把“不平事”当成了流量密码,刻意激化矛盾,挑动社会情绪,不仅对公众形成了误导,还可能给社会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路见不平”可以曝光,但必须实事求是,这是第一条底线。第二条底线是,要对被曝光者的肖像信息进行适当的模糊处理,不披露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等敏感个人信息以及面部及体态特征等信息。有关部门应加强法律宣传,发布有关随意拍摄曝光导致侵权行为的案例,引导民众增强网络文明素养,远离违法侵权操作。

    相关网络平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曝光类视频信息的审核,如发现视频信息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等权益,要及时主动干预屏蔽;针对投诉举报,应完善快速调查反应机制,对查证属实的侵权视频信息及时删除、断开链接,并对发布账号采取禁言、限权、封号等处理措施,表明平台应有的态度。

    守住曝光“不平事”的法律底线,应该成为网友、网络平台、监管部门等多方的共同责任,成为守护网络法治生态和网络文明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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